中国 军事通史之16清代前期军事史(出版书)-TXT下载-邱心田 全集最新列表-明军与皇太极与后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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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人公叫皇太极,明朝,后金的小说叫做《中国 军事通史之16清代前期军事史(出版书)》,它的作者是邱心田写的一本未来、机甲、经济风格的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然而,戴梓的发明创造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,像连珠火铳这样一种比较先仅的火器,戴梓研制成功

中国 军事通史之16清代前期军事史(出版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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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 军事通史之16清代前期军事史(出版书)》第71部分

然而,戴梓的发明创造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,像连珠火铳这样一种比较先的火器,戴梓研制成功,只能“器藏于家”②,没有正式制造装备部队,以致“乾隆中犹存”,来竟失传了。戴梓晚年更是不幸,早就对其怀恨在心的南怀仁等人诬陷他“通东洋”,康熙帝竟信谗言,将戴梓发辽东。戴梓无以为生,“鬻书画卖文自给,常冬夜拥败絮卧冷炕,晨蹋冰入山拾榛子以疗饥”,当他78岁获赦免时,因贫困于返乡途中。

清代期,对火器制造做出贡献的还有:善造大洲(今苏州市)人薄珏,研制成子目刨爆炸弹的武备院铁匠伍连登,优秀工匠李文德等。李文德是康熙年间火的主要制造者,他的名字出现在康熙二十年的“神威将军”、二十八年的“武成永固大将军”和“神功将军”、二十九年的“威远将军”(冲天)、五十七年的“威远将军”等火的铭文上。这些火,工艺之精湛、造型之美观、刨惕之坚固,都达到了清代期的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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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纪昀:《阅微草堂笔记》卷十九。

②《清史稿》卷五〇五,《戴梓传》,中华书局1977年版。另据昭梿《啸亭杂录·戴学士》,戴梓曾向康王杰书“献连珠火法”。

平。

第三节 马政

清代马政虽承明制,但较之明代更为完善,也更为重要,有“军政之莫重于马”①和“马匹为行军第一要务”②之说。这与清代开国全赖骑有密切关系。早在入关,皇太极统一察哈尔,看到那里是畜养马匹的好地方,遂设置牧马场。入关之,又设立专门机构和官员掌管此事。

一、军马的管理机构及其职掌

清初于陕西省设苑马寺七监,大库’外设种马场,皆隶于兵部。康熙初,先裁寺监,决定大库外种马场事务归属太仆寺,并设察哈尔左右两翼牧场,由太仆寺管理,原设大河(今辽宁锦州北外)、商都达布逊诺尔、达里冈(均在河北独石外)马场,由上驷院管理③。于是,整个马政分由太仆寺和上驷院管理。按照分工,中央用马隶兵部的太仆寺,皇帝内厩马隶上驷院,八旗、营用马则由其各自养牧和管理。

太仆寺是专掌牧马事务的机构,初设于顺治元年(1644年),初无官署,几经贬侗,于雍正三年(1725年)建衙署办事,并不断完善。设卿,、汉各1人;少卿,、汉各1人,“掌牧马之政令”。所属有左右二司和主簿厅。左右二司,分设员外郎、蒙各1人,主事、蒙各1人,“掌核左右翼场马之数而计其功过”。主簿厅,设主簿1人,掌本寺章奏、承发、文移及档案事务;笔贴式16 人,掌翻译。来厅内又设有经承、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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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清朝文献通考》卷一九三,《兵·马政》。

② 光绪《大清会典事例》卷六五〇,《兵部·马政·军马》。

③光绪《大清会典事例》卷六四八,《兵部·马政·牧马一》。

书、司书等官,以管档案、承发等。太仆寺下辖左右翼两牧场①。

上驷院是掌管御用马匹的机构,其扦阂是御马监,顺治十八年(1661年)改为阿敦(语,马群意)衙门,康熙十六年(1677年)改为上驷院。设兼管大臣,无定员,由皇帝特简;卿2人,掌在京内外厩及边外各牧场之政。康熙三十三年(1694年)分设左右二司:左司设郎中1人,侍卫、员外郎各2人,主事1人,掌均齐、赏罚;右司设侍卫、员外郎各2人,主事1人,掌各马场马厩之俸饷刍豆。另有堂主事2人,掌章奏、文移;笔贴式25人,掌翻译;侍卫21人,随侍皇帝,内以8人兼骑试御马;司鞍2人,司鞍8人,司辔20人,掌管鞍辔等物②。

八旗兵用马,由两翼派出的副都统掌管。“凡牧马,八旗马每岁季由部以出牧之数奏,并列副都统名,请每翼简用一人掌出牧事。”③康熙三十四年(1695年),康熙帝谕议政王大臣、八旗都统,令八旗各管官严格管理军马事宜,如有“怠从事,致羸瘦误公者,将该管大臣从重治罪,其参领以下什库以上及拴马之人,俱照军法治罪。”④各地驻防八旗一般都设有管理马驼的机构或专职管理人员,如伊犁将军衙门内设有驼马处,设司官5人,管理驼马。城守尉、防守尉衙门内,也有专官管理驼马。

营兵用马,由各省督、、提、镇掌管,一般都设有管理马驼的机构和人员。乾隆元年(1736年)规定,甘肃甘州(今张掖)提标和凉州(今武威)、西宁(今属青海)、肃州(今酒泉)三镇标各设马场一处,各以游击一人统率。十三年又定甘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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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光绪《大清会典》卷七二,《太仆寺》。

②《清朝文献通考》卷一九三,《兵·马政》。

③乾隆《大清会典》卷六六,《兵部·马政》。

④《清朝通典》卷七九,《兵·马政》。

提标和凉州、西宁、肃州三镇标各设驼场一处。四十年定巴里坤三场,以游击、都司、守备各一人统率。

二、军马的种类、数量与编

清代中央用马主要是供皇帝使用,“内马”,供仪仗用的“仗马”,供扈从等用的“官马”,而供各地八旗、营兵直接用于作战的“军马”。从马的别来分,雌马即牝马,曰“骒”;雄马即牡马,曰“儿”;经过阉割的牡马“骟马”①。

太仆寺所掌马政,屡有化。原定骒马40群,骟马8群,至康熙年间分别增至88群、16群。雍正三年(1725年),“定在厂马以四万匹为率”②。乾隆五年(1740年)奏准,两翼马厂共计骒马152群,骟马16群,在厂马匹足4万匹为止,加孳生多余7224匹(内骒马8群计1512匹、骟马16群计5712匹),计骒马160群,骟马32群,共计192群、47224匹。乾隆三十年,太仆寺马匹达6万余匹。

上驷院所管,一是京城的内厩、外厩,二是外马场。内厩设于皇城,外厩设于南苑。康熙年间定:皇城紫城内有御马及走马各1厩,俱随时增减,无定额,御马厩附应差公马5匹,设仗马1厩30匹,附应差公马10匹;东安门内设公马4厩各200匹,设驾车马1厩70匹,赢30匹;西安门内设川马1厩,无定额,驼1厩100匹,附应差公马15匹;南苑御马及内马共6厩,无定额,每厩附巡群马30匹,设瓮山公马一厩240匹。总共17厩,大约3000匹。以略有化。所属外大河牧场,康熙八年初设时有牝马10群,至乾隆十二年(1747年)有牝马36群,共1.97万匹。商都达布逊诺尔牧场,顺治年间初设牝马20群、骟马6群,至乾隆六年(1741年),除移住达里冈牧场20群外,尚有牝马124群、骟马40群、走马1群,每群350至5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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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②《清史稿》卷一四一,《兵·马政》。

匹不等,计约六七万匹。达里冈牧场,康熙三十九年初设时有牝马3群,以马群和马匹数量均有增加①。

八旗牧养马数,顺治初年定八旗及内府三旗佐领下额设马驼,每年由兵部酌定。顺治十五年(1658年)定,王出征,军马400匹,郡王300,贝勒200,贝子150,镇国公100,辅国公80,不入八分镇国公70,辅国公65,将军80,副将军70,护军统领、锋统领、副都统皆60,其下多少不等,最少者护军、领催各6匹。康熙三十五年(1696年),敕出征兵一人马4匹.4人为伍,一伍主从骑8匹,驮器粮用亦8匹。五十一年,核定军中职官马数,大学士、尚书、左都御史16匹,侍郎以下递减,经略、大将军备25匹,副将军以下递减。康熙四十四年(1705年)定额以马10万匹为限。乾隆十六年(1751年)奏准,八旗仅牧养官马即2.77万匹②。对各省驻防八旗经制马数也作了明确规定。乾隆中期,八旗经制马数约9万多匹。

营兵军马,官员骑坐马皆自备,称为“例马”;马兵用的马为“骑马”。官员例马,顺治六年规定:提督15匹,总兵官12匹,副将8匹,参领、游击6匹,都司、守备4匹,千总、把总2匹。兵丁骑马则据各营马兵的编制而定,或马步各半,或马四步六,或马三步七,或马二步八,或马一步九,或不设马,皆照实数报兵部。以略有增减,乾隆中期营经制马数有10万多匹。

以上八旗、营马数,为平时经制数目,到战时又须于经制额以外解,解数目的大小及兵员与马匹的比率,一般要视战地的远近、地形的好等客观条件而定。例如,乾隆二十一年(1756年)征准噶尔,安西营兵2000人,而调往巴里坤的军马为4700~4800匹,其兵员与军马的比率为1:2.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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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清朝文献通考》卷一九三,《兵·马政》。

②《清史稿》卷一四一,《兵·马政》。

三、军马的牧养与管理

清代马政各系统下辖马匹、牧场,都设有官员、兵丁负责管理和放牧。太仆寺所属牧场,分左、右二翼,均在外。左翼四旗牧场在张家外东北140里处的哈喇尼敦井,东西150里,南北宽130里。右翼四旗牧场在张家外西北310里处的齐齐尔罕河,东西150里,南北宽32里。两牧场界定区域,彼此不得侵越。设统辖两翼牧场总管1人,两翼牧场总管2人,副管1人,防御2人,翼领4人,骁骑校3人,护军校8人,协领10人,护军314名。牧群每群设牧、牧副、牧丁管理①。

上驷院管理的军马在京城内厩、外厩喂养,内外厩共17处。厩设厩1人,厩副2人,厩丁多少不一,并设有医、医师和医,为马医治疾患。所属外大河牧场在盛京锦州府北外,商都达布逊诺尔牧场和达里冈牧场在独石外,均设官司牧,其中有总管。2人、翼领3人、笔贴式8人。军马分群放牧,牧群设牧1人、副牧1人或2人,牧丁若名,负责牧养。

八旗军马,除一部分在内地拴养外,每年夏驱赴外牧场牧放,做“出青”,秋冬回圈,做“回青”。出青时每旗派副都统1人、参领2人,率领部分官员兵丁赴草丰处游牧,可以节省大量草豆钱粮。康熙四十四年(1705年),康熙帝指出:“宋、明时论马政者皆无善策。牧马惟外为最善。今外马厂生已及十万,牛则六万,羊则二十余万,若将此马与牛羊驱入内地牧养,则婿费万金不足,草肥美,不费丝毫之饷,而马畜自然孳息,因定额以马十万、牛六万、羊二十一万为限。向年疫气盛行,蒙古马畜多倒毙而官厂与彼同在一处,毫无损伤,巡行塞外时见牲畜弥山谷间,历七八婿犹络绎不绝也。”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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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光绪《大清会典事例》卷一〇八八,《太仆寺·建置》。

② 《清朝文献通考》卷一九三,《兵·马政》。

营牧场始于乾隆元年(1736年)。先是各提标就地喂养,雍正十二年(1734年)吏部尚书刘于义署理陕西总督兼办军务事务,见“连岁西路军需,调解马匹,陕、甘两省购觅甚难,俱从北路归化城等处解,不惟糜费钱粮,且途远涉,难免疲乏瘦损之弊”,且陕、甘为“-边防要区,原宜多为畜养,以备应用”①,奏请并于乾隆元年获准在甘州、凉州黄羊川、西宁摆羊戎、肃州花海子拜带湖设四牧场。来又在安西、乌鲁木齐、巴里坤、伊犁设牧场。这些牧场位于甘肃、青海、新疆草丰茂之地,气候凉,利于马匹生息繁衍,为最佳养牧之地。各牧场以游击1人为总统,马群以千总、把总1人为牧,外委、千总、把总1人为牧副,兵10人为牧丁。

军马的牧养管理制度很多,主要有均齐、赔桩、买补等制度。

均齐,是清代马政中奖惩制度的一种。奖惩的原则是:均齐时,骒马“比原额孳生多者议赏,孳生少及缺额者议罚”;骟马“倒毙少者议赏,倒毙多者议罚”②。中央用马和八旗、营牧马多为三年均齐一次,但乾隆十三年改直省营马为五年一次。以乾隆元年(1736年)定甘州、凉州、西宁、肃州提镇标马场为

例,所养军马,均齐年限为三年,届期由总督委官察验,并将赏罚情况题。所牧马匹,不论牝牡,每三匹取孳生马一匹为定额。若三年内一群马多孳生一匹以上者为三等赏,千总、把总加一级,外委记录二次,兵每名赏银一两;多孳生80匹以上者为二等赏,千总、把总加二级,外委加一级,兵每名赏银二两;多孳生160匹以上者为一等赏,千总、把总、外委都以应升的官任用,兵每名赏银三两。如在此定额内,少孳生20匹以下的为三等罚,千总、把总罚马5匹,外委及兵各责40;少孳生40匹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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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 军事通史之16清代前期军事史(出版书)

中国 军事通史之16清代前期军事史(出版书)

作者:邱心田 类型:东方玄幻 完结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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